男子播放雌竹鸡求偶声诱捕雄鸡 得手后仅十分钟自己也“落网”
在网上买猎捕设备,潜伏在山林里偷偷捕鸟,宰杀后与家人享受野味,殊不知盘中餐其实是国家“三有”保护动物灰胸竹鸡。上游新闻记者从涪陵区公安局获悉,警方日前破获一起非法狩猎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名,并缴获电子诱捕装置等违禁狩猎工具。
网购捕鸟设备多次诱捕竹鸡
据涪陵警方介绍,被抓的男子宴某是重庆市渝北区人,在多次回涪陵百胜镇桂花村丈母娘家时,听到房屋后山经常有竹鸡的叫声,遂萌生了猎捕的念头。宴某早在去年3月便在网上购买了声音播放器、遥控器、门套网和各种鸟叫声卡等捕鸟设备。
今年3月18日,宴某利用之前购买的捕鸟设备在石坝屋处的山林里精心挑选了一块草丛较为茂密的地方布下陷阱,以播放雌性竹鸡求偶叫声引诱雄性竹鸡落网,当天捕得竹鸡2只。次日,宴某又以同样的方法猎捕竹鸡1只。当晚,宴某将3只竹鸡一并宰杀后与岳父、岳母等人一起享受了这道“野味”。
4月9日宴某又打起了非法捕鸟的主意。10时许,在涪陵区百胜镇桂花村1组石坝屋(小地名)处的山林里,不时传来“咕-咕-咕”的声音。不一会儿,宴某提着一白色布口袋走下山来,袋子里装着他猎捕的“野味”。不料十分钟后,宴某还未从猎获的喜悦中回过神来,就被涪陵公安森林警察当场抓获。
灰胸竹鸡为国家“三有”保护动物
宴某捕到的究竟是什么鸟?涪陵区公安局向上游新闻介绍,“经鉴别,晏某非法猎捕的野生动物为国家‘三有’保护动物灰胸竹鸡,其使用的电子诱捕装置也是法律禁止使用的捕猎工具。”
△ 宴某指认使用的电子诱捕工具。
灰胸竹鸡也称“竹鹧鸪”或是“泥滑滑”,被列入中国国家林业局2000年8月1日发布的《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属于国家“三有”保护动物。
△ 宴某猎捕的灰胸竹鸡。
目前,犯罪嫌疑人宴某因涉嫌非法狩猎罪已被涪陵警方依法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被其非法捕获的1只灰胸竹鸡也已放归大自然。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禁止使用毒药、爆炸物、电击或者电子诱捕装置以及猎套、猎夹、地枪、排铳等工具进行猎捕,禁止使用夜间照明行猎、歼灭性围猎、捣毁巢穴、火攻、烟熏、网捕等方法进行猎捕,但因科学研究确需网捕、电子诱捕的除外。
上游新闻记者 陈骅/文 警方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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